· 会员中心 · 会员注册 · 收藏本页 · ·
 | 网站首页 | 汉语知识 | 文言专题 | 现代文阅读 | 小学语文 | 初中语文 | 高中语文 | 写作指导 | 教育资源 | 资料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华语网 >> 高中语文 >> 高招专题 >> 京津 >> 正文 今天是:
中央财经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央财经大学招生网 点击数:

中央财经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 招生代码:10053。

  第六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第十一条 培养模式:

1、基准培养模式

  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生可以在3-6年内完成学业。毕业时获得本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院内通识培养模式

  学制为四年。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和商学院采取按类招生的院内通识培养模式。入学时,政治学类、公共管理类学生进入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学生进入商学院。学生学习一年半通识课程后,根据考核和学生志愿,政治学类学生在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中选择自己的专业,公共管理类学生在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选择自己的专业,工商管理类学生在工商管理、国际商务专业中选择自己的专业,进入专业培养。经济学类学生进入经济学专业培养。选择院内通识培养模式的学生,在第三学年仍可以选择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

3、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

  基准学制为5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在第三学年可以选择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在规定的

[1] [2] [3] [4] [5] 下一页


作品录入:tkgg    责任编辑:太阳岛 
  • 上一篇作品:
  • 下一篇作品:
  •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作品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百度搜藏】【QQ收藏】【新浪收藏】【雅虎收藏
    华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