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 招生代码:10053。
第六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第十一条 培养模式:
1、基准培养模式
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生可以在3-6年内完成学业。毕业时获得本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院内通识培养模式
学制为四年。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和商学院采取按类招生的院内通识培养模式。入学时,政治学类、公共管理类学生进入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学生进入商学院。学生学习一年半通识课程后,根据考核和学生志愿,政治学类学生在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中选择自己的专业,公共管理类学生在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选择自己的专业,工商管理类学生在工商管理、国际商务专业中选择自己的专业,进入专业培养。经济学类学生进入经济学专业培养。选择院内通识培养模式的学生,在第三学年仍可以选择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
3、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
基准学制为5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在第三学年可以选择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在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