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厚《老庄道家是孔学儒家的对立和补充者》高三议论文阅读题及答案
正如郭沫若所指出的那样:“中国旧时的所谓‘乐’,它的内容包含得很广。音乐、诗歌、舞蹈,本是三位一体可不用说,绘画、雕镂、建筑等造型美术也被包含着,甚至于连仪仗、田猎、肴馔等都可以涵盖。所谓‘乐’者,乐也,凡是使人快乐,使人的感官可以得到享受的东西,都可以广泛地称之为‘乐’。但它以音乐为其代表,是毫无问题的。”
可见《乐记》所总结提出的便不只是音乐理论而已,而是以音乐为代表关于整个艺术领域的美学思想,把音乐以及各种艺术与官能(“目欲綦色,耳欲綦声,口欲綦味……”)和情感(“乐从中出”,“夫民有好恶之情而无喜怒之应,则乱”)紧相联系,认为“乐近于仁,义近于理”,“乐统同,礼辨异”,清楚指明了艺术——审美不同于理智制度等外在规范的内在情感特性,但这种情感感染和陶冶又是与现实社会生活和政治状态紧相关联的,“其善民心,其移风易俗易”。
正因为重视的不是认识模式而是情感感受,于是,与中国哲学思想相一致,中国美学的着眼点更多不是对象、实体,而是功能、关系、韵律。从“阴阳”(以及后代的有无、形神、虚实等),“和同”到气势、韵味,中国古典美学的范畴、规律和原则大都是功能性的。它们作为矛盾结构,强调得更多的是对立面之间的渗透与协调,而不是对立面的排斥与冲突。作为反映,强调得更多的是内在生命意兴的表达,而不在模拟的忠实,再现的可信。作为效果,强调得更多的是情理结合、情感中潜藏智慧以得到现实人生的和谐和满足,而不是非理性的迷狂或超世间的信念。作为形象,强调得更多的是情感性的优美(“阴柔”)和壮美(“阳刚”),而不是宿命的恐惧或悲剧性的崇高。所有这些中国古典美学的“中和”原则和艺术特征,都无不可以追溯到先秦理性精神。
理性精神是先秦各派的共同倾向。名家搞逻辑,法家倡刑名,都表现出这一点。其中,与美学——艺术领域关系更大和影响深远的,除儒学外,要推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道家作为儒家的补充和对立面,相反相成地在塑造中国人的世界观、审美兴趣上,与儒家一道,起了决定性作用。
儒家还要从孔子开始。孔子世界观中的怀疑论因素和积极的人生态度(“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知其不可而为之”等等),一方面终于发展为荀子、《易传》的乐观进取的无神论(“制天命而用之”,“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另一方面则演化为庄周的泛神论。孔子对氏族成员个体人格的尊重(“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一方面发展为孟子的伟大人格理想(“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另一方面也演化为庄子的遗世绝俗的独立人格理想(“彷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表面看来,儒、道是离异而对立的,一个入世,一个出世;一个乐观进取,一个消极退避;但实际上它们刚好互相补充协调。不但“兼济天下”与“独善其身”经常是后世士大夫的互补人生路途,而且悲歌慷慨与愤世嫉俗,“身在江湖”而“心存魏阙”,也成为中国历代知识分子的常规心理及其艺术意念。但是,儒、道又毕竟是离异的。如果说荀子强调的是“性无伪则不能自美”,那么庄子强调的却是“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前者强调艺术的人工制作和外在功利,后者突出的是自然,即美和艺术的独立。如果前者由于以其狭隘实用的功利框架,经常造成对艺术和审美的束缚、损害和破坏,那么后者则恰恰给予这种框架和束缚以强有力的冲击、解脱和否定。浪漫不羁的形象想象,热烈奔放的情感抒发,独特个性的追求表达,它们从内容到形式不断给中国艺术发展提供新鲜的动力。庄子尽管避弃现世,却并不否定生命,而对自然生命抱着珍贵爱惜的态度,这使他的泛神论的哲学思想和对待人生的审美态度充满了感情的光辉,恰恰可以补充、加深儒家,而与儒家一致。所以说,老庄道家是孔学儒家的对立和补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