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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职院学生会办公室 咸职院学生会公教部 咸职院学生会宣传部 咸职院学生会学习部 咸职院学生会外联部
学会发〔2010〕 12 号
关于开展咸宁职院首届“友岚湖畔校园风云十大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团委组织部、宣传部,公教部、外联部、学习部、各学生会办公室,图书馆,后勤服务集团学生组织支部,各系部专业班级:
为喜迎十七大和建校九周年,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发现人才、举荐人才以及引导青年学子创先争优的作用,挖掘一批在促进咸职校风学风的转型、推动跨越式发展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爱国奉献、开拓进取、务实有为的青年楷模,激励、教育和引导全校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知荣知辱”、建设“特色和魅力系(部)”,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为实现咸宁职院“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咸职院学生会办公室、咸职院学生会公教部、咸职院学生会宣传部、咸职院学生会学习部、咸职院学生会外联部等决定,联合开展咸宁职院首届“友岚湖畔校园风云十大青年”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
1、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在校或已经毕业的我校各条战线的学子青年。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校园,拥护并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知荣知辱,社会责任感强,道德品质高尚。
4、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自觉把平凡的工作同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奋斗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服务“特色和魅力系(部)”的伟大实践中做出重大贡献、事迹突出,校园或社会影响力大,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有良好的导向作用。
二、评选机构
1、主办单位
咸职院学生会办公室、咸职院学生会公教部、咸职院学生会宣传部、咸职院学生会学习部、咸职院学生会外联部联合主办。
2、协办单位
咸宁职院首届“友岚湖畔校园风云十大青年”评选活动由咸宁电视台、南鄂晚报、金玉之声广播台共同协办。
3、组委会
评选活动组委会由主办、协办单位的有关负责学生干部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公教部),办公室在组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负责处理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4、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由组委会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主要为学院分管学工的校领导、院工会领导、院学工处领导老师)、各系部代表(分管系部主任、团委书记)及部分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共同组成,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负责审议和评选咸宁职院首届“友岚湖畔校园风云十大青年”。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咸宁职院首届“友岚湖畔校园风云十大青年”分人选推报、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总结表彰五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人选推报(4月15日以前)
推报单位根据要求推荐1至2名本系部、本班级最优秀的青年参选,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报材料,按时上报。与此同时,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优化人选的界别结构,评选办公室将与相关媒体合作,展开宣传,营造氛围,接受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自荐及相关团体、他人推荐。
2、确定候选人(4月16日-4月20日)
评选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系部、班级分布、性别等因素,确定30名候选人。
3、公示候选人情况(4月21日-4月27日)
通过新闻媒体将30名候选人及其事迹向校园、社会公布,同时在咸宁职院学工网、共青网(http://www.hsqnw.com/)刊登候选人事迹,在7天内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4、投票评选(4月28日-4月30日)
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在听取有关情况后,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列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首届“校园风云十大青年”荣誉称号,其他候选人经严格考察,择优授予“校园风云优秀青年”称号。
5、总结表彰
主办单位在“五四”期间举行颁奖仪式及相关活动,并协调新闻单位进行集中宣传。
四、实施要求
1、各推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在确定推报人选时,应着重考虑在服务“特色和魅力系(部)”、推动跨越式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在社会上和广大青年中具有重大影响的人选。同时也要关注那些扎根基层学生组织、立足平凡岗位、创造不平凡成绩、具有很强示范性的人选。人选要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强烈导向。
2、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充分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听取院系各部门的意见(出具盖有各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
3、推报人选需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2份(贴近期1寸标准照),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一式2份(附500字以内事迹简介20份),并提供电子文档。推报表和所有材料统一使用16开纸,均须工作单位党、团、科组织盖章,方为有效。
4、推报人选需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3张和五寸工作学习照5张。
5、所有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
6、推报单位推报2名人选时,人选不能是同一系别;同一人选不能连续2次推报。
7、各推报单位于4月15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报送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院学生会公教部(咸宁职院9-101室)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附件:
1、咸职首届“友岚湖畔校园风云十大青年”评选活动人选推报登记表
2、咸职首届“友岚湖畔校园风云十大青年”评选人选事迹材料样本
2010年3月25日
附件1:
咸宁职院首届“友岚湖畔校园风云十大青年”
评选活动人选推报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
片
出生日期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学 历 学 位
单位及职务 职 称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通信地址 邮 编
主要业绩
获奖情况
个人简历
推报人选所在单位意见
推报单位团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推报单位党组织意见
市组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1、此表请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一式三份。
2、上报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的统一格式:
(1)事迹材料首页左上角注明“黄石市第九届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事迹材 料”字样。
(2)标题为小二宋体加粗,正文为小三仿宋体,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20 份。事迹简介 500字以内,一式20份。
(3)请报送纸纸质材料时附带报送相应电子文档。
附件2:
咸职首届“友岚湖畔校园风云十大青年”评选人选事迹材料样本
X X X同志事迹材料(方正大标宋)
正文(小三仿宋 20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