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慈善活动在我国的不断开展,慈善家、慈善行为愈来愈赢得社会足够的敬意,也成为引导社会向善的重要力量。但最近由于个别行善人靠慈善活动捞取名声,为公司盈利服务,这样的“灰色慈善”引起大家的热议。有人认为应给“灰色慈善”多一点宽容,民营企业家行善的不纯动机抹杀不了他们的慈善行为;也有人认为社会不应该接受“灰色慈善”者的捐款,因为他们的行善动机有问题,有悖于行善的高尚。请你就此发表看法,并作简要分析,不少于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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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示例:部分民众和媒体似乎有“宽以待己苛以责人”的洁癖,在他们看来,高调的慈善家必须保持各种细节上的完美。这种苛责衍生出一个可悲的结论,即假若慈善家所挣得的钱是合法收入,则必须在行善的同时保持经营行为的无可挑剔,以便随时面对和承受苛责。而假若慈善家的收入原本就是灰色甚至黑色的,那么他更加不应行善,因为部分媒体不会放过他,行善的结果最终不过是 惹火烧身。(答案不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