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土地资源状况
根据目前我国生产力水平,改造利用自然的能力和现有各类土地资源的利用程度,首先可把我国土地资源划分为已利用和可利用的,以及目前难以利用的两大类;其次,可按照其利用特点和方向的不同,将已利用和可利用的一类分为耕地、牧场、有林地、茶果热作等园地、江河水库等内陆水域、宜农荒地、城镇道路及工矿用地,把难以利用的一类分为沙漠、戈壁、沙漠化土地、岩石裸露地、永久积雪和冰川等。
表1我国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利用状况 |
面积/108hm2 |
占全国土地面积% |
耕地 |
1.33 |
13.9 |
牧场 |
2.86 |
29.8 |
有林地 |
1.22 |
12.7 |
茶果热作等园地 |
0.02 |
0.2 |
疏林、灌木林 |
0.44 |
4.6 |
江河水库等内陆水域 |
0.27 |
2.8 |
宜农荒地 |
0.35 |
3.7 |
城镇道路及工矿用地 |
0.67 |
6.9 |
沙漠 |
0.60 |
6.3 |
戈壁 |
0.56 |
5.8 |
沙漠化土地 |
0.17 |
1.7 |
永久积雪和冰川 |
0.05 |
0.6 |
岩石裸地 |
0.46 |
4.8 |
其他 |
0.59 |
6.2 |
全国土地总计 |
9.59 |
100.0 |
我国现有耕地约1.33×108 hm2,加已耕用的牧场约2.2×108 hm2,人工营造和更新的林地约0.8×108 hm2,经济林、竹林和果园地等约0.11×108 hm2,包括水库在内的内陆水域约0.27×108 hm2,城镇道路和工矿用地约0.67×108 hm2,以及不合理开垦而引起的沙漠化土地和荒山草坡地约0.27×108 hm2,共计约5.64×108 hm2,占全国可利用土地面积的72.2%,相当于全国总土地面积的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