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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张咏传》“张咏,字复之”原文及翻译

[移动版] 佚名

宋史•张咏传》“张咏,字复之”原文及翻译

说明:2013年广东高考语文试卷文言阅读选段出自《宋史•张咏传》,以下是这两段文字的原文和翻译。

【原文】:

张咏,字复之,濮州鄄城人。太平兴国五年,郡举进士,议以咏首荐。有夙儒张覃者未第,咏与寇准致书郡将,荐覃为首,众许其能让。会李沆、宋浞、寇准连荐其才,以为荆湖北路转运使。奏罢归、峡二州水递夫。就转太常博士。太宗闻其强干,召还。

张永德为并、代都部署,有小校犯法,笞之至死。诏案其罪。咏封还诏书,且言:“陛下方委永德边任,若以一部校故,推辱主帅,臣恐下有轻上之心。”太宗不从。未几,果有营兵胁诉军校者,咏引前事为言,太宗改容劳之。

出知益州,时李顺构乱,王继恩、上官正总兵攻讨,顿师不进。咏以言激正,勉其亲行,仍盛为供帐饯之。正由是决行深入,大致克捷,时寇略之际民多胁从。咏移文谕以朝廷恩信使各归田里。

初,蜀士知向学,而不乐仕宦。咏察郡人张及、李畋、张逵者皆有学行,为乡里所称;遂敦勉就举,而三人者悉登科。士由是知劝。

成平二年,夏,咏以工部侍郎出知杭州。属岁歉,民多私鬻盐以自给。捕获犯者数百人,咏悉宽其罚而遣之。官属请曰:“不痛绳之,恐无以禁。”咏曰:“钱塘十万家,饥者八九,苟不以盐自活,一旦蜂聚为盗,则为患深矣。俟秋成,当仍旧法。”五年,真宗以咏前在蜀治行优异,复命知益州。会遣谢涛巡抚西蜀,上因令传谕咏曰:“得卿在蜀,朕无西顾之忧矣。”

咏与青州傅霖少同学。霖隐不仕。咏既显,求霖者三十年,不可得。至是来谒,阍吏白傅霖请见,咏责之曰:“傅先生天下贤士,吾尚不得为友,汝何人,敢名之!”

(选自《宋史•张咏传》,有删节)

【翻译】:

张咏,字复之,是濮州鄄城人。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公元980年),濮州郡举荐进士,(大家)商议首推张咏。(当时)有一个老成博学的读书人张覃未中,张咏与寇准写信给郡守,推荐张覃为第一名,大家都赞许他能够谦让。李沆、宋浞、寇准一同推荐他,被任命为荆湖北路转运使。上奏朝廷免去归、峡两个州的水递役夫。后来转任从事太常博士一职。宋太宗听说他能力强作事干练,下诏让他还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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