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阎王慎断疑案》“其乡某甲甚朴愿”原文与翻译
蘅洲言:其乡某甲甚朴愿,一生无妄为。蘅洲说:他的家乡有个甲某,生性朴实憨厚,一辈子没做过出格的事儿。
一日昼寝,梦数役持牒摄之去。一天午睡,他梦见几个差役手持牒文将他抓去。
至一公署,则冥王坐堂上,鞫以谋财杀某乙。来到一处公堂,阎王坐在大堂上。他上前见过,阎王对他进行审讯,让他交待因谋财而杀害乙某的经过。
某乙至,亦执甚坚。乙某也到了,咬定自己被甲某所杀
盖某乙自外索逋归,天未曙,趁凉早发。原来,一天,乙某从外出讨债回归,天没亮,他便乘早上凉爽踏上了归程。
遇数人,半路上,遇到几个人
见腰缠累然,共击杀之,携资遁,弃尸岸旁。那些人见他腰间鼓鼓囊囊,知道他带着金钱,就围了上来,将他打死,把钱抢走,尸体被丢弃在岸边。
某甲适棹舴艋过,见尸大骇,视之,识为某乙,尚微有气。甲某正巧划着小船经过这里,见到尸体,大惊失色,一看认出是乙某,还有一口气儿。
因属邻里,抱置舟上,欲送之归。因为是邻居,甲某就把乙某抱到船上,打算送他回家。
某乙垂绝,忽稍苏,张目见某甲,以为众夺财去,某甲独载尸弃诸江也。乙某咽气之前,忽然苏醒过来,睁开眼睛看见甲某,以为他与强盗是一伙的,那些人先拿着钱走了,他却划船到江中投尸灭迹。
故魂至冥司,独讼某甲。所以,乙某之魂来到阴间,专告甲某。
冥王检籍,云盗为某某,非某甲。阎王查看了生死薄,对乙某说:“抢劫你的,是某某等人,不是甲某。”
某乙以亲见固争。乙某不服,以亲眼所见为理由极力争辨
冥吏又以冥籍无误理,与某乙固争。一位冥吏也坚持说生死簿不会出错儿,与乙某争执
冥王曰:“冥籍无误,论其常也。然安知千百万年不误者,不偶此一误乎?阎王说:“生死簿不会有误。这是常理,但千百万年没出错儿。哪能保证不偶然出一次错呢?
我断之不如人质之也,吏言之不如囚证之也。”故拘某甲。我的判断不如对质更真实,冥吏的话不如囚徒的证词更可信。”因此阎王命人拘捕了甲某。
某甲具述载送意。甲某当场叙述了载送乙某尸体的目的
照以业镜,如所言阎王命人搬来业镜,照出了乙某被害的全部经过。果真和某甲说的一样。
。某乙乃悟。乙某这才醒悟过来。
某甲初窃怪误拘,冥王告以故,某甲亦悟。甲某初时责怪阎王误抓了自己,阎王告诉他原因,某甲明白了的用意,也心平气和了。
遂别治某乙狱,而送某甲归。阎王命将乙某另案发落,将甲某送回阳间
夫折狱之明决,至冥司止矣要说案件的公断,到了地府也算到头了
;案牍之祥确,至冥司亦止矣。;案情的详确在冥司也可以说到了极限了。
而冥王若是不自信也,又若是不惮烦也,斯冥王所以为冥王欤!
但是,阎王并未过于自信,而是不厌其烦地调查核实,使案子水落石出,令涉及案情者心服口服,阎王到底是阎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