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亡母恋子》“一宦家妇临卒,左手挽幼儿”原文与翻译
海阳鞠前辈庭和言;一宦家妇临卒,左手挽幼儿,右手挽幼女,呜咽而终,海阳县的鞠庭和前辈说:一位官宦人家的夫人在临终前,左手挽着幼儿,右手挽着幼女,呜咽而死。
力擘之乃释,目炯炯尚不瞑也。费了很大劲才把她的手臂拉开,她的眼睛却炯炯发光,不肯瞑目。
后灯前月下,往往遥见其形,然呼之不应,问之不言,招之不来,即之不见。后来,灯前月下,往往遥见其身形,但叫她也不答应,问她也不说话,向她招手也不过来,走近去却不见了。
或数夕不出,或一夕数出,或望之在某人前,而某人反无睹;或此处方睹,而彼处又睹,有时几个晚上不出来,有时一夜出现好几回;有时望见她站在某人的面前,但那人却什么也没看见;有时在此处看见她,有时又在别处看到她
大抵如泡影空花,电光石火,一转瞬而即灭,一弹指而倏生。如同空花泡影,电光火石,转瞬即失,而弹指之间又倏地出现了。
虽不为害,而人人意中有一先亡夫人在。虽不为害于人,但人人心中都觉得有个已故的夫人的影子。
故后妻视其子女,不敢生分别心;婢媪童仆视其子女,亦不敢生凌侮心。因而,后母对她的子女,不敢有歧视心;婢女僮仆对她的子女,也不敢有凌侮之心。
至男婚女嫁,乃渐不睹,等到男婚女嫁后,便渐渐看不见她了。
然越数岁或一见,故一家恒惴惴栗栗,如时在其房。但过几年就间或出现一次,因此一家人总是战战兢兢,好像她就在身边。
或疑为狐魅所托,是亦一说。有人怀疑是狐魅冒形作祟,这也是一种说法。
惟是狐魅扰人,而此不近人。只是狐魅是搅扰人的,但此鬼却不接近人。
且狐魅又何所取义,而辛苦十余年,为时时作此幻影耶?况且狐魅又为了什么非要辛苦十多年,时时变形出现呢?
殆结恋之极,精灵不散耳。可能是过于眷恋,魂灵不散吧。
为人子女者,知父母之心,殁而弥切如是也。其亦可以怆然感乎?
为人子女的,得知父母的爱心,以致死后更加的关切子女,竟到了这个地步,怎能不叫人怆然感叹呢?